按照《关于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承担“国家药物和卫生技术综合评估中心”工作的通知》(国卫科教函〔2018〕234号),为建立我国卫生技术评估体系,制定卫生技术评估实施意见,推动基本药物制度和卫生技术评估工作的开展,参照重点实验室管理机制,国家卫生健康委建立“国家药物和卫生技术综合评估中心”,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承担该中心的工作,负责组织、协调、推动药物和卫生技术评估项目实施,研究制订评估标准、评估质量控制指标体系,推动我国卫生技术评估工作规范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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